省政府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,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,由省长、副省长、秘书长、各厅厅长、各委员会主任,省外事办公室主任组成。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。省政府秘书长在省长领导下,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,省政府设办公厅,由秘书长领导。
政府机构综述
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审计厅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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